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在校期间,学生能全面掌握法学相关理论,并到法院、检察院等单位进行实习、见习。三年学习期满,绝大多数学生升入高等院校继续深造,部分学生经学校推荐就业。本专业学生以过硬的军人素质和严明的组织纪律性受到了用人单位的广泛好评和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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